42.120:校园搬家服务

状态:

批准

有效: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

由:

金·沃特曼|校园服务部主任

认可:

凯西·克伦德尔|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

批准:

罗德里克J. 麦克戴维斯|总统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目的

    本政策订定搬迁服务的指引,以确保校园搬迁的进行:

    1. 及时;

    2. 尽量减少损坏或毁坏大学建筑物或财产的风险;

    3. to reduce the downtime and inconvenience to staff being moved; and,

    4. 减少大学的整体搬家费用.

  2. 计划

    校园服务部负责在所有大学建筑和校园内和校园之间搬运大学财产. 大学搬家必须由校园服务搬家部发起和协调. 这包括由内部部队或通过与外部来源签订合同采购搬家服务. 本政策涵盖的功能包括:

    1. 在建筑物内移动办公家具;

    2. 搬迁整个办公室或部门;

    3. 桌子、舞台或椅子的租赁,以及校园配送.

  3. 政策及程序

    需要搬家服务的部门必须与搬家部门联系. 工作要求应尽可能提前提出, 因为服务是先到先到的, 第一个服务的基础上. 然而,我们将尽一切努力来适应所需的时间表. 要求这些服务的部门将提供一个大学账号,该账号将通过预先批准的费用借记. 如果您有要求,可通过搬家部门获得标准收费表和特定服务的估计收费.

评论家

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

  1. 总统

  2. 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

  3. 行政工作人员

  4. 物业管理及搬家服务总监

  5. 策划组主管

  6. 政策及程序检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