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27:行政人员事假

状态:

批准

有效: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

由:

詹姆斯E. 肯珀|人力资源财务和行政副总裁

认可:

凯西·克伦德尔|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

批准:

罗德里克J. 麦克戴维斯|总统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概述

    该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行政雇员在每个财政年度将三天病假转换为事假. 这些事假将使行政雇员有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或处理可能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处理的家庭事务.

  2. 资格

    1. 请病假的全职和兼职行政人员.

    2. 全职员工,或0岁以上兼职员工.5 FTE, 在财政年度开始时,必须有15天的病假才有资格将病假转换为事假.

    3. 兼职雇员(少于或等于0.(FTE)必须已累积.5天的病假在财政年度开始时有资格将病假转换为事假.

  3. 过程

    1. 每年7月1日, 全职行政人员, 兼职行政人员0人以上.5 FTE, 至少有15天的累计病假, 兼职行政人员为0.5个或更少的全职工作经验,至少7个.累计病假5天,将有资格使用3天事假.

    2. 使用事假的员工将使用 在线缺勤管理系统 报告使用情况.

    3. 事假最少以一小时为单位.

评论家

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

  1. 工资经理

  2. 行政参议院